一、產品定義:
“創業貸”是招用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登記失業半年以上)、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科技型企業。
二、貸款額度:
(一)2名以上符合條件人員設立合伙企業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二)招用高校畢業生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科技型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三)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科技型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每人不超過20萬元,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三、貸款期限:
一般不超過三年。
四、產品提供的資料:
招用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達到規定要求的企業:
(一)填寫《義烏市個人小額擔保貸款申請表》
(二)法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企業招用人員情況登記表;
(四)按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