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等單位和個人提供銀行賬戶服務過程中,我行始終堅持“風險為本”原則,實施客戶分類分級管理,綜合評估客戶及賬戶業務風險,采取與風險狀況相適應的風險防控措施。現將我行適用的銀行賬戶開立特別服務規范(負面清單)公告如下,并接受社會監督。
一、不得要求小微企業提供與大中型企業相同的詳細、完備的經營情況資料。
二、不得以注冊地址為集中登記地、以自有或租賃房屋作為經營地址等理由拒絕小微企業開戶。
三、不得以辦公場所較為簡單、沒有企業門牌LOGO、雇傭人員較少等理由拒絕小微企業開戶。
四、不得將是否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作為初創小微企業開立基本賬戶的條件。
五、不得以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高校畢業生和農民工等個人戶籍所在地為異地拒絕開戶。
六、不得要求客戶存入大額存款、達到一定經營規模或綁定銷售相關產品及服務等作為開戶附加條件。
七、不得出于客戶成本收益等因素而拒絕開戶。
八、不得以新開賬戶待激活、預留印鑒啟用等內部流程影響賬戶即開即用。